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本科教育教学有关工作的通知
鄂教高函〔2023〕7号
各普通本科高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教育部高等教育司2023年工作要点和2023年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现就做好我省高校2023年本科教育教学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本科专业建设和结构调整为关键举措,以分类推进高校教学建设为战略抓手,以夯实本科教育教学“新基建”为基础保障,以高等教育数字化为核心引擎,以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为着力点,在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造就拔尖创新人才上先行先试,助力我省高等教育“双一流”建设攻坚战略行动、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行动,为构建具有湖北特色的高等教育发展新格局和服务我省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力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推进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1.深化高校课程思政建设。以推进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多语种版本进教材、进课堂为抓手,组织高校全面修订牵头编写的相关教材,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穿、有机融入课程教学,提升课程思政育人成效。督促高校深入贯彻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落实普通本科专业类课程思政教学指南,结合专业特点分类推进课程思政建设,落实开展相关课程任课教师培训,加强课程思政教育能力研究实践。选树40项左右省级本科高校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团队、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等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一批数字化课程思政优质资源,探索创新课程思政建设方法路径。
2.推进素质教育课程体系建设。构建完善思政理论课程、综合素质课程、专业教育课程三位一体课程体系,继续组织全省本科高校开展《中国共产党革命精神》《新时代科学家精神》等省级本科素质教育课程选修并纳入学校课程体系,持续推动各高校开展素质教育选修课程体系建设,深化素质教育选修课教学改革,切实发挥素质教育课程在课程思政、立德树人中的重要作用。
(二)建设服务湖北经济社会发展的本科专业体系
3.调整优化本科专业结构。持续推动本科专业优化调整、前瞻性布局和结构性变革,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开展我省高校本科专业动态调整调研,研制我省高校本科专业优化调整实施方案,引导全省本科高校围绕湖北“51020”现代产业体系、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等五大优势产业、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四化同步发展”有关领域和“三高地、两基地”建设,优化调整5%左右本科专业布点,培育建设一批适应产业发展的特色专业,升级改造一批传统专业,淘汰一批不适应社会需求、就业困难的专业。各高校要深入开展人才培养需求调研,修订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完善专业动态调整机制,提出本校专业优化调整方案,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急需紧缺相关领域人才培养。省教育厅遴选5所左右高校先行试点,总结可供复制推广的经验。
4.加大“四新”建设力度。以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统领专业建设与改革。深化新工科建设,引导高校积极参与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启动省级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建设一批紧密对接湖北产业发展需求、区域产业特色鲜明、产学研用联动深入、服务能力较强的现代产业学院,推动高校主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打造高质量人才培养平台。落实《普通高等医学教育临床教学基地建设和管理规定》,加快我省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完善医教协同机制,积极探索医科与其他学科专业交叉融合,支持部属高校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建设。落实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农林教育创新发展的意见》,推进湖北省新农科建设共同体发展,加快智慧农业学院建设。推动我省高校考古学、法学专业建设共同体发展,落实教育部中国政法实务、新闻传播、经济、艺术等“四大讲堂”和新闻学类专业“双千”互聘计划,组织高校积极参加“理解当代中国”相关大学生比赛等实践活动,培育讲好中国故事、传播中国声音的时代新人。
5.持续推进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组织开展第二批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设成效阶段性总结检查,凝练前期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经验成效,推动高校持续加强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深化专业综合改革,发挥好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示范带动作用,引领专业建设水平整体提升。按照教育部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医学类专业认证、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鼓励高校对标对表建设,加大力度开展相关专业认证。
(三)分类推进高校本科教学改革建设
6.服务“双一流”高校支撑引领国家战略实施,在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造就拔尖创新人才上先行先试。推动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综合改革战略行动,支持在鄂部属高校加大国家急需高层次人才、基础学科拔尖和原始创新、重大战略领域等方面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力度,推进在鄂部属高校国家级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加快集成电路、网络安全、关键软件、储能技术、涉外法治、国际传播、国际组织等关键领域和新兴交叉领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建设基础学科和“四新”关键领域核心课程、核心教材、核心师资、核心实践项目,积极参与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战略行动计划、国家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深化拔尖创新人才机制创新和模式变革,探索构建拔尖人才自主培养体系。
7.引导省属本科高校提升应用型人才培养能力和质量,在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优化布局结构上先行先试。推动省属本科高校积极响应新兴科技、新兴经济、新兴产业、新兴行业、新兴业态、新兴市场发展的需求,优化专业结构,创新培养体制机制,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大批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支持实施省属高校一流学科建设突破行动,打造一批教育教学优质资源和项目。支持有条件的省属高校探索实施地方高校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试点。重点推进省属本科高校加强产教深度融合,对接所在城市和区域产业集群建设高水平专业集群,不断深化专业链与产业链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的协同育人机制;推进实践教学改革,加强校企校地合作共建实习实训基地和实习中心建设,根据生产、服务的真实技术和流程构建知识教育体系、技术技能训练体系和实验实训实习环境,切实提升学生实践能力;启动恢复湖北高校优秀大学生海外游学计划,为应用型人才培养提升国际视野,努力培养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国际竞争的国际化实务人才。
8.督促民办高校加强教学基本建设,不断提升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指导民办本科高校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规范办学。发挥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和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指挥棒”作用,引领督促民办高校达到教学条件基本达标、教学管理基本规范、教学质量基本保证的要求,不断提升教学水平。要突出人才培养中心地位,持续改善教学条件,确保教学日常运行支出占学生学费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3%。要确保当年新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占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总值的比例不低于10%,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不低于国家合格标准。要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把培养专任教师和提高教师业务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作为关键,适度控制外聘教师总量规模。要用好评估结论,督促高校认真进行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和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填报,加强评估整改,夯实学校内涵发展和特色发展基础。
(四)夯实本科教育教学“新基建”
9.提高课程教学质量。继续实施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认定1000门左右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线上、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社会实践等五类省级一流本科课程,推动建设一批基础学科和“四新”关键领域核心课程及优质教学资源,做好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建设工作。各高校要及时更新课程教学内容,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创新课堂教学改革,建立健全课程质量标准,不断优化课程体系、提升课程教学质量。
10.加强教材建设与管理。组织高校做好“十四五”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战略性新兴领域教材等申报建设工作,打造一批精品教材。督促高校重视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统一使用,落实工程重点教材使用全覆盖,开展工程重点教材使用工作年报,组织高校参加教育部马工程重点教材任课教师培训。各高校要全面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加强教材编写、审核、使用、引进和选用管理,把好教材政治关,切实提高教材建设水平和育人功效。
11.提升教师教学育人能力。建强建实基层教学组织,认定100个左右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深化我省高校国家级虚拟教研室建设,组织开展高校教师教学组织和教学发展体系建设项目研究。组织实施600项左右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强化教学研究实践。委托省高等教育学会组织开展第三届全国教师教学创新大赛湖北省赛。各高校要建立健全教师培养培训常态化机制,因校制宜建设多种形式的基层教学组织,加强教学梯队建设,引导一线教师积极投身教学改革,不断提升教师教学和教书育人能力。
12.强化实习实践质量与监测。深化实验教学改革,持续加强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加强实验教学平台建设。组织高校做好“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使用填报,探索推进实习实践全过程管理。各高校要切实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加强实习教学改革与研究,健全实习教学体系,规范实习安排,加强条件保障和组织管理,切实加强和规范本科生实习工作。
(五)深入实施高等教育领域数字化战略行动
13.全面开展湖北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试点。深入开展国家智慧教育平台湖北高等教育智慧平台工作试点,指导试点高校落实实施方案,促进全省本科高校适应高等教育多样化、学习终身化、培养个性化、治理现代化的需求,加快高等教育数字化转型,持续探索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推进教学数字化体系建设,推进优质资源建设与应用,依托平台深入开展智能化、数字化学习及考核评价,提升数字化应用和管理能力,打造本科教育教学新形态。
14.持续加强湖北高校课程共享联盟(“楚课联盟”)建设。加强湖北高校课程共享联盟建设,打造“精品楚课”,不断推出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在线课程及其它各类教育教学资源,推动线上线下融合教学,扩大联盟内高校课程互选、学分互认的范围与广度。
(六)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
15.深入开展创新创业系列活动。办好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湖北省复赛,遴选培育优秀项目参加全国总决赛。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组织全省高校深入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完善国家、省、校三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体系,实施5000项左右国家和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加强项目过程管理及结题验收,组织参加第十六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组织实施年度省级大学生学科竞赛活动,增强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训练和动手能力。
16.推进双创学院、双创基地建设。建设20个左右省级创新创业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整合校内外资源,建设专业教育融合创新创业教育的人才培养新体系,深入探索问题导向型、项目引领型教育教学模式,强化课程教材建设、师资培训、实践训练,推动各高校以培养学生“敢闯会创”的精神和素养为核心,将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纵深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
三、工作要求
17.加强组织领导。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全面加强党委对本科教育教学工作的领导,党委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要定期研究本科教育教学工作,党委书记、校长要带头抓本科教学。要开展新时代本科教育高质量发展大讨论,增强全体教职员工育人意识和育人本领,把本科教育高质量发展作为学校建设改革发展的重点任务,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建设目标、重点内容、责任分工和保障措施,教学管理等相关部门和院系要切实担起责任,以优良的教风、学风带动和促进本科教育教学建设。
18.加大保障力度。各高校要切实加大对本科教育教学的投入力度,不断提高本科教学支出占比,对国家和省级各类本科教学工程建设项目按要求予以经费保障,满足本科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需要。省教育厅将把学校对本科教育教学投入情况作为省属高校改革发展补助资金安排的重要考量因素,各高校要统筹好项目建设工作,及时部署推进。
19.做好总结推广。各高校对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创造性地开展本科教育教学建设工作中涌现的好的做法和有效经验,要及时总结提炼,系统总结工作进展成效,形成改革成果,切实发挥好建设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快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各高校要对组织、落实工作突出的部门、院系、教师等进行宣传表彰激励,努力形成抓落实、促创新、重实效的工作局面。各高校于12月20日前将年度本科教育教学工作进展报告报送至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本通知涉及有关省级本科教育教学建设项目的申报建设或工作具体要求见附件。教育部另行部署的其他项目及需会同其他省直部门开展的项目,省教育厅将适时安排部署。本通知所附附件不再印发纸质版,各高校可从湖北高校本科教育教学公共平台(网址http://jyxm.e21.cn/)下载。
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联系人:吴勃,联系电话:027-87328172,联系报送电子邮箱:hbjytgjc@163.com;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8号1206室。
附件:1.2023年湖北高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阶段性检查工作指南
4.2023年湖北高校省级创新创业学院和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申报指南
湖北省教育厅
2023年4月8日